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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罘区中小学生医保开始缴费
缴费时间截至11月30日
  • 2012年09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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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14日讯(记者 李大鹏 通讯员 李苗地 倩宇) 日前,记者从芝罘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事业处了解到,2012年在校中小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已经正式开始。除港、澳、台及外籍学生,在芝罘区就读的中小学学生均可在本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参保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以上缴费时间均截止到11月30日。 
  据介绍,以前就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今年一次性缴费40元,保障时间为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低保、重残和“三无”学生个人不缴费。新参保学生在集中缴费期(现在至11月底)期间参保,仅缴纳2012年10月至2013年12月共计15个月的医疗保险费50元,即可享受医保待遇;在集中缴费期后参保的,则须补缴前期欠缴的医疗保险费,从缴费次月开始享受医疗待遇。
  待遇方面,在烟台市范围内所有定点医院住院的医疗保险费用由所在医院直接报销;学生假期回原籍发生的医疗费用也可享受待遇,在烟台市范围外住院的学生需提供完整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原始费用票据、费用明细清单及《医疗保险证》,回校后在社区医疗服务中心报销。详情可拨打0535-6212081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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