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就应做 理性守法的公民 各地陆续出现的一些“打砸抢”现象表明,个别人的“爱国”,走错了方向。他们或许没有意识到,如今的爱国内涵和一百多年前早就已经不同。爱国不再只有民族主义一个内容,而是要在民族国家的基础上建设一个法治、文明、民主的现代国家。而当代的爱国者,也是这个国家的公民。现在,真正的爱国就是要告别“义和团”式的爱国。不能说,因为爱国,就可以为所欲为,无法无天。不能说,在保钓问题上,以维护国家利益为借口,就可以抛弃法律,就可以伤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摘自《新京报》社论) 表达爱国热情 不能亲者痛仇者快 爱国不是一时冲动,而应是理性的正义之声。走上街头逞一时之勇,非法无序的示威游行不仅给城市的交通管理、社会秩序带来了不必要的影响,也给包括参与人员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困扰,还可能会被少数人加以利用和挑起事端。(摘自《深圳特区报》) 爱国绝不是 僭越法律的借口 9月15日,我省长沙、株洲等地发生了表达爱国热情的涉日游行活动。但是也出现了一些砸毁日系车辆、冲击涉日商场的非理性的违法行为,值得引起高度警惕。表达爱国热情,天经地义,无可厚非。但爱国绝不是僭越法律的借口。在日本政府作出侵犯我主权行动时,我们当然要亮出自己的态度。但爱国应该在中国法律框架内进行,僭越法律底线的“爱国”行为只能授人以柄,损害国家形象,损害法治湖南形象,使亲者痛、仇者快。有关部门也将依法追究其法律和经济责任。(摘自《潇湘晨报》) 钓鱼岛问题 靠什么解决 策略很重要。我们继续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应对日本的挑衅,并非手软,更不是心软,而是考虑现实,把握好对日斗争的节奏与力度,为钓鱼岛问题的最终解决创造有利条件。(摘自《京华时报》) 爱国不逾矩 帮忙别添乱 中央政府正就钓鱼岛问题向日方严正交涉,在此时刻,尤需国民给予政府足够的信任与支持,暴力袭击在华日籍人士,则有可能颠倒对是非曲直的国际判断,损害中华民族和中国人的国际形象,让中央政府陷入外交被动,这不是帮忙而是添乱。(摘自《长江日报》) 违法必受制裁 暴行必予制止 爱国不是遮羞布,不是狂欢放纵的借口,更不是免责的理由。暴行就是暴行,必须予以制止,违法就是违法,必然受到制裁。暴行不因为与爱国相涉而变得可爱,暴徒也不因为同爱国沾边而不再面目狰狞。甚至于,利用爱国情绪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的暴徒们,更显得阴险卑劣,更值得人们警惕,暴行裹挟爱国非为国家之福,实为国家之耻。(摘自《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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