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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墓黄土与长城青砖
  • 2012年09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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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立志
  1971年底,“九一三”之后,面对苏联的战争威胁,久经“运动”的国人,政治未了,又习军事,全民动员“深挖洞”。长沙市郊、浏阳河畔,战备施工某工地,一座汉墓的意外发现,让灰色的政治染上了文化之彩。墓中出土的海量文物,也使马王堆名播全球。出土文物中,一具形体完整、全身润泽的女尸令人惊异,时空穿越2100多年,几同新鲜尸体,堪称防腐学之奇迹。40年过去,随着城市扩张,古墓从市郊进入市区。市民养花种树无处取土,古墓就成了方便的来源地。汉墓女尸千年不腐,说明这里的泥土有“灵气”,甚至流传着古墓黄土延年益寿的蛊惑信息。于是,许多市民趁天黑月高,盗挖不止。久而久之,遗址上的“盗土坑”比比皆是。
  中国总不乏“文化啃老族”。在我们这个文明古国,也总有消费不完的祖宗庇荫。汉墓如此,长城更甚。七年前,位于北京怀柔西水峪的“野长城”,还是一处原汁原味的明遗址。外地人信长城青砖是镇宅之宝,当地人视长城青砖为致富之道,于是有报道,“村民倒卖长城砖,加速长城破坏,5元卖掉历史遗产”。葫芦岛境内的古长城也在劫难逃。有游客对长城青砖“避邪”、“镇宅”笃信不疑,居然挖空心思,疯狂盗拆,致使城墙伤痕累累、斑驳陆离、不堪入目。
  挖汉墓黄土,拆长城青砖,像极了鲁迅先生笔下的雷峰塔,“杭州雷峰塔之所以倒掉,是因为乡下人迷信那塔砖放在自己的家中,凡事都必平安,如意,逢凶化吉,于是这个也挖,那个也挖,挖之久久,便倒了。”又一次印证了“无主财产”(“公有财产”)的易被破坏。毛泽东说:“不破不立,破字当头,立也就在其中了。”鲁迅却说,“无破坏即无新建设,大致是的;但有破坏却未必即有新建设。”他将破坏分为三类,即革新式、寇盗式、奴才式。革新式的破坏此处不赘。如何识别后两种破坏呢?先生给出了标准,“凡言动中,思想中,含有借此据为己有的征兆者是寇盗,含有借此占些目前的小便宜的征兆者是奴才……”无论寇盗式还是奴才式,其行为结果都是共同的,“只能留下一片瓦砾,与建设无关。”
  马王堆汉墓不用说了,清帝康熙指出:“秦筑长城以来,汉、唐、宋亦常修理,其时岂无边患?明末我太祖统大兵长驱直入,诸路瓦解,皆莫敢当。可见守国之道,惟在修法养民,民心悦,则邦本得,而边境自固,所谓众志成城者也。”康熙皇帝不屑于修筑长城,却热衷于建造圆明园。这个“万园之园”今日何在哉?前年国内纪念圆明园罹难150周年,许多专家认为,圆明园的劫难并不止于1860年这个时间点。150年来,圆明园实际上遭遇了四重劫难。一是“火劫”。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精美建筑大多被烧毁,花草树木许多被破坏,珍贵文物大量遭抢劫。二是“木劫”。1900年八国联军占领北京,园中太监勾结土匪、地痞(当然也有百姓),拆除建筑木料,砍伐园中古树,甚至烧炭变卖。三是“石劫”。北洋军阀时期,军阀、官僚、政客对园中石料巧取豪夺,平民百姓肆意盗取,石刻文物被拆运各地。四是“土劫”。始于民国年间。许多农民住进园内,耕稼种植,搭房造屋,挖山取土。到上世纪80年代初,山形水系终遭破坏。
  圆明园遭此四劫,遭遇了两类破坏者,一类是寇盗式,如英法联军、军阀政客;一类是奴才式,如清宫太监、平民百姓。在过去的岁月中,我们往往只将圆明园的罹难单向或片面地归罪于外国强盗,却从来不肯提及本国百姓也曾参与破坏,甚至对行径同样恶劣的军阀与政客也往往过于客气,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同仇敌忾,仿佛唯有如此才是“政治正确”。外国强盗固然罪不可逭,本国强盗同样罪在不赦,强盗何须分中外,破坏岂必论东西!
  即使面对相同的问题,政客与学者,其立场与态度也会判若云泥,政客更多一些政治偏见与利益算计;学者更多一些深层关爱与普世情怀。面对寇盗的破坏义正辞严,面对奴才的破坏讳莫如深,以这样的标准取舍历史,历史将会沦为残片飘飞的丑女“面膜”。而这正是当代中国步履蹒跚原因之所在。挖汉墓黄土,拆长城青砖,抢劫的只是有限的物质,支撑的却是愚昧的灵魂。人们不免为之忧虑,从圆明园里哄抢劫夺的百姓,到雷峰塔下参与盗窃的平民,时光过去了一个世纪,奴才的意识仍然根深蒂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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