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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9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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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波
晚上外出归来,笔者小心翼翼地驾车行驶在城区并不宽阔的马路上。多年来经常遇到,也是夜间行车最让人心烦的情形是,对面驶来的车辆远光灯肆无忌惮地洞射前方。凡被强烈的汽车远光灯灯光笼罩的,别说是汽车司机,就是路边的行人或者骑电动车过往的市民,都会暂时失去方向,只能靠经验和惯性小心地往前挪动。 其实,凡是有着良好习惯的司机朋友都知道,在高速、郊外没有路灯的地方行驶可以开远光灯,扩大视野范围。一般在城市里开车最好不要开远光,因为城市里一般照明条件都比较好。远光很容易晃到对面来车司机和行人的眼睛,很不安全,并且是一种不礼貌的驾驶行为。特别是遇到对面有车需要会车的时候,出于安全和礼貌的考虑,最好切换成近光。 但是,令人遗憾的是,有很多司机欠缺这种文明行车的素养,没有为他人安全着想的文明意识。明明知道在城市道路上驾驶,随意打开远光灯危害不小,可为了自己行车方便,还是不顾他人感受强开远光灯。殊不知,你在不合适的时间与地点打开远光灯的同时,不仅将危险带给他人,而且也会将自己置于险境。 常言道:“与人方便自己方便。”行车无小事,谨慎保平安。奉劝所有的司机朋友,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希望交管部门加强执法,对随意打开远光灯的不文明行为及时予以制止,甚至处罚,以彻底杜绝远光灯说开就开的不良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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