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7日热线消息(记者 赵磊)青州市两名男子分别建立传播淫秽图片的色情QQ群和担任QQ群的管理员,QQ群成立一年半时间,群成员超过百人。9月17日,记者获悉,两男子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奎文警方依法刑拘。 17日,记者赶到了奎文公安分局潍州路派出所。“我们在日常工作中,从网上发现了一个色情QQ群,里面有人传播色情图片和文字。”办案民警告诉记者,警方从互联网上发现这个QQ群之后,就开始搜索QQ群的群主和管理员。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警方找到了这个QQ群的群主田某和管理员贾某。随后,警方依法传唤两人到公安机关接受审查。 14日上午,两名男子先后被抓获至潍州路派出所。群主田某供述,一开始他就是建了个QQ群,加了一些同学、朋友在里面。后来,群里人都胡说八道,他也就开始大量的传播淫秽图片和文字。“以前我也加入过一些色情QQ群,觉得自己也能建一个,于是就建了。就是为了玩儿,让有共同爱好的人共享资源。”田某称,QQ群是从2011年4月份成立,至今已经有群成员100多人,其中有几名女性QQ号,其中田某就是申请了一个女号。 经过调查,群主田某今年29岁,管理员贾某今年34岁。两人都是青州市人,而且有正当的工作,田某在当地一个机械厂上班,而贾某则在一家建筑公司当司机。两人都已经结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利用网络传播色情信息,QQ群成员达到30人以上,就可以对群主判处网上传播淫秽信息的罪名。”办案民警告诉记者,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9月17日,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田某和贾某已经被奎文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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