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9月17日讯(记者 王鹏) 日前,泰安市政府出台意见,开展“小城镇建设示范行动”,重点发展建设5个省级示范镇和10个市级示范镇。 为充分发挥小城镇在联结城乡、辐射农村、扩大内需中的重要作用,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泰安市政府出台《关于开展“小城镇建设示范行动”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重点发展建设满庄镇、楼德镇、石横镇、磁窑镇、银山镇5个省级示范镇,加快邱家店镇、山口镇、大汶口镇、西张庄镇、翟镇、汶南镇、汶阳镇、安驾庄镇、湖屯镇、华丰镇等10个市级示范镇建设。 据了解,全市将积极发挥示范镇引领示范作用,促进全市小城镇辐射带动能力明显提升、综合实力明显增强、产业结构明显优化、人口规模明显扩大、城镇面貌明显改善、生活质量明显提升,培育出一批布局合理、经济发达、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特色鲜明、进入全省乃至全国先进行列的小城镇。 在省级示范镇发展目标方面,“十二五”期间,省级示范镇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20%以上,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5%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到2015年,新增建成区面积7.5平方公里以上,新增镇区人口7.5万人以上,基本实现充分就业,打造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次中心。 在市级示范镇发展目标方面,“十二五”期间,市级示范镇地区生产总值、地方财政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新增建成区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新增镇区人口10万人以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设施配套齐全,辐射带动能力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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