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9月18日讯(记者 晋森) 由团省委和齐鲁晚报联合主办的山东省“雷锋号”先进集体和“雷锋好榜样”先进个人表彰结果揭晓,经过评选,济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济宁汽车总站团支部等7家单位获得“雷锋号”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观音阁派出所辅警徐恩亭等8人获得“雷锋好榜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今年是雷锋同志逝世50周年,也是毛泽东主席“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发表49周年。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新风,发挥典型的示范激励作用,共青团山东省委、齐鲁晚报于今年3月起开展了此次活动。 本次“双百”推选根据评选标准及办法,经社会知名人士组成的评委会评议和网上公示后最终产生结果。
山东省“雷锋号”先进集体济宁获奖名单: 济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济宁汽车总站团支部 济宁市城市规划监察支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济宁市支队 济宁市育才中学 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 济宁能源发展集团青年志愿服务队 山东省“雷锋好榜样”先进个人济宁获奖名单: 徐恩亭 观音阁派出所辅警 丁 伟 济宁汽车北站明星服务班班长 崔建秀 汶上县实验小学教师 朱珊珊 济宁市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工作人员 董 蕊 济宁市交警支队勤务三大队七中队科员 井振邦 山东省梁山县寿张集镇井桥村农民 张文莉 山东省兖矿技师学院助理讲师 郝 隆 微山县两城镇计生办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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