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8日讯(记者 李沙娜 通讯员 郭兴华 王海彬) 18日,记者从利津县教育局获悉,为培养造就一支德才兼备的骨干教师和校(园)长队伍,利津县教育局出台《“利津名师、名校(园)长”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在全县实施“利津名师、名校(园)长建设工程”。 据了解,“名师、名校(园)长建设工程”每周期三年,每一周期在全县遴选产生10名“利津名师”、5名“利津名校(园)长”,每周期按给予“利津名师”、“利津名校(园)长”每人1万元的专项补助经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 利津县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建设工程主要通过外出培训、成立“名师工作室”进行课题研究等方式,组织教师、校(园)长围绕教育教学改革的重大问题开展科学研究,使他们在政治思想与职业道德、办学理念和管理水平、专业知识与学术水平、教育教学能力与教育科研能力等方面得到大幅度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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