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8日讯(记者 彭彦伟 通讯员 潘新颖 王清杰) 为提高公共场所卫生安全水平,确保双节期间群众饮水安全,近期以来莒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全县各类公共场所进行了专项卫生检查,监督公共场所经营单位438户,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26份,立案处罚2户。 为加强公共场所卫生安全水平,莒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加大监督执法力度,集中力量对城区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逐街逐店排查,重点对住宿业、美容美发场所、娱乐场所、洗浴场所、商场等公共场所的“两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卫生设施配备情况、消毒产品采购索证、公共用品用具消毒、空调通风系统、消毒间和布草间的设置和使用等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对有些经营单位存在卫生环境差、无消毒设施或破损或不能正常使用、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超期、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和经营场所布局不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要求的现象,卫生监督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并跟踪督促落实,对整改后验收仍不合格的单位予以取缔,对拒绝卫生监督的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并给予行政处罚。“其中有两个小的理发店没有卫生许可证等证件,而且还拒绝配合,我们已经对此进行了整改。”一工作人员介绍。 同时,卫生监督所还加强了对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检查集中式供水单位1个,二次供水点2个,定期对自来水公司出厂水和二次供水单位按要求进行了采样监测,均能达到各项卫生指标。截至目前,卫生监督所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980余人次,出动卫生监督执法车辆570余车次,监督公共场所经营单位438户,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26份,立案处罚2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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