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8日讯(通讯员 宋鹏 记者 赵树行)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提高工作效能,培养机关工作人员良好的工作作风,做到年有目标、月有计划、周有进度、天有日志,滨州市检察院设立网络工作日志制度,这项制度实施后,将成为年终考核、评先选优、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网络工作日志就是在检察院内部局域网建立“网络电子工作日志公示系统”,对全体在岗工作人员每天的学习工作情况进行全程记录,实行动态管理,这样可以及时、准确、客观、具体地记载每天的工作内容,真实地反映工作实绩。网络工作日志每月不定期检查一次,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而且检察长对全院工作人员的网络日志还会不定期抽查。通过检查,掌握每一名工作人员的工作、学习情况,总结经验,提出工作要求。对网络工作日志中弄虚作假、敷衍应付的,或不按要求记录网络工作日志的部门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 实行网络工作日志制度旨在倡导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以网络工作日志为载体,提升综合素质;以网络工作日志为镜子,促进工作进步;并以此为媒介,加强内部交流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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