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9月18日讯(记者 马明) 近日,枣庄市质监局稽查局执法人员对枣庄市电动车企业进行了大检查。 据了解,执法人员对无证生产、生产许可证超期未换证的生产厂家以及违规、超范围生产的企业进行了查处。对经销商为迎合部分消费者对速度的需求,故意将限速装置拆除的行为,督促其及时改正。 据执法人员介绍,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要求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大于20Km,额定输出功率不大于240W,整车重量应不大于40Kg,制动性能应不大于4米,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等,该标准为国家强制性标准,超标电动车如果上路行驶将给行人安全带来较大安全隐患。 峄城区增发老年补贴 百岁老人,在市级基础上增加一百元津贴 本报枣庄9月18日讯(记者 李淼 通讯员 张大东) 18日,记者从峄城区老龄办了解到,峄城优待老年人力度加大,在市级基础上增发补贴。 据介绍,对10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长寿津贴,在市级每人每月不少于200元的基础上再增发100元,以100岁为基数,每增加1岁每月再增加10元长寿津贴。对城乡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其中,90至99岁每人每月不少于60元,80至89岁每人每月不少于30元。 对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老年人给予个人缴费优惠。对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老年人中已纳入低保范围的,其个人缴费减免为15元;未纳入低保范围的老年人个人缴费减免为75元,免交费用由区财政承担。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老年人,免除其中70岁以上老年人和69岁以下纳入低保范围老年人的参合费用;减免60至69岁未纳入低保范围老年人50%的参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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