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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女孩出门,热得快引发大火 |
房东说损失达9万元,如何赔偿还要与房客协商 | |
- 2012年09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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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6706热线消息(见习记者 王兴飞) 9月19日上午7点半左右,天桥区边庄小区一居民楼内俩女孩出门时忘记拔下正在烧水的热得快,引发火灾。消防人员紧急疏散了该单元的居民,半个多小时后将火扑灭。但造成的经济损失如何赔付却让租房客和房东犯了难。 火灾发生在边庄小区的一栋六层住宅楼的五楼,记者赶到现场时火已经被扑灭,整个楼道积满了黑水,失火的503室屋里一片狼藉,正对着门的客厅被烧的漆黑一片,靠门边放着几个烧变形了的家电铁壳子。由于救火及时,客厅北边的厨房还算完整。 住在该单元601房间的高先生说,“火灾是603房间的住户首先发现的,接着他就报了警,楼下着火房间的住户是新住进来的两个小姑娘,起火时幸好她们都在外面吃早饭,没有人受伤。” 记者随后在边庄小区警务室找到了正在和房东商量如何赔付经济损失的这两个女孩。女孩小张告诉记者:“早上收拾完后,我就和室友小桐一起去外面吃早饭,出门时忘了把热得快的电源插头拔下来,随后应该是热得快引燃了旁边的沙发,然后整个客厅就着火了。” 据小张介绍,她现在还没毕业,刚刚开始实习,室友小桐刚高中毕业,正打算在济南找份工作。“小桐才搬过来半个月,知道起火了烧坏了好多家具家电。就算知道赔不起,我和小桐也都没想过跑了拉倒,只是这次损失按房东说的就太大了,我们两个实在承受不起。” 提起损失,房东告诉记者:“家里放的都是实木家具,还有电冰箱、电视机和空调等好多家电,这些都被烧毁了,单家具这一项就值三万块钱,我让这两个孩子打电话给家里了,等她们家长来了再谈。” 记者询问了一下边庄小区警务室能否协调解决这一难题,民警告诉记者,警务系统没有专门的协调机构,这种经济方面的纠纷交给法院仲裁是解决的最好方法。 当日下午1点,小桐打来电话告诉记者,“房东找了三个搞装修的人员评估了一下损失,说装修一项要赔7万元,家具给算了2万元,加起来9万元了。早知道就不用十几块钱的热得快了,具体赔多少,等家里人来了再和房东谈吧,但这么大的数额我们赔不起。”小桐还告诉记者,她的身份证被烧毁了,小张的身份证和学生证被房东收走了,两个人只能等家长来了才能去找宾馆住一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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