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9日讯(记者 侯文强) 记者从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如果最低工资者连续加班8天,至少可拿1140元加班费。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9月30日、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发三倍工资;10月4日至7日为公休日,单位安排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职工拿双倍工资。 前4天加班拿三倍工资,后4天加班拿两倍工资。放假期间每日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在前4天,每天的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月计薪天数(目前为21.75)×300%;在后4天,每天的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以烟台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1240元为计算基数,如果在9月30日、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加班,每天的加班工资为171元;在10月4日至7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每天的加班工资为114元。综合计算,如果国庆8天假期都加班,加班费应不低于1140元。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没有得到加班费的劳动者,要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拨打12333劳动保障热线进行投诉举报,还可以到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去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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