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就业培训机构实行“定点专营”
  • 2012年09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本报9月19日讯(记者 李金金 通讯员 高钧) 19日,东营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对承担政府培训任务的定点培训机构管理工作发出通知,进一步规范就业与创业能力定点培训机构社会化招标管理,确保提高城乡劳动者培训质量。东营就业创业培训机构将实行“定点专营”。
  据了解,东营市定点培训机构须具有合法的办学资质和稳定的办学经费来源、独立的法人资格取得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满足开展所申报培训项目所需的师资、场地和设施设备等,由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并与其签订两年期限的《就业与创业能力定点培训协议书》,承担财政补贴的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任务,负责为享受政府培训补贴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提供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对参加结业考核鉴定未合格的学员,免费再安排一次培训,并为学员按政策规定申请补贴。
  东营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副主任李克杰介绍说,通过深化职业技能培训社会化、市场化改革,完善招投标流程,对社会力量办学职业培训机构进行市场“洗牌”,所承担的政府培训任务份额不再吃“大锅饭”。鼓励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定向、订单培训项目,可不受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职业(工种)所规定的项目范围限制。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