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9日讯(记者 罗静 通讯员 崔亦芳) 近日,两位球友因比赛起摩擦,大打出手。经民警调解两人尽释前嫌。 据介绍,桓台的刘某某和王某某经常去县文化中心篮球场打球。8月30日下午,俩人打球时各分到一组。其间,刘某某用肩膀顶到了王某某。王某某当时没太在意,但不久,刘某某又顶到了王某某。在继续的打球过程中,王某某决定以牙还牙,就在刘某某投篮时,王某某将刘某某摔倒。随即两人争吵起来,并动了拳头。第二天,刘某某就到少海派出所报了案。 经桓台警方调解,最后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王某某赔偿刘某某医药费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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