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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道过歉认过错,糯康又耍赖
湄公河惨案开审,其他5名被告均指证其是主谋,相关部门称定罪没问题
  • 2012年09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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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日,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案在云南昆明开庭审理。 
  本报讯 广受社会关注的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案,即被告人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故意杀人、运输毒品、绑架、劫持船只,被告人扎西卡、扎波故意杀人、绑架、劫持船只,被告人扎拖波劫持船只一案,20日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始公开开庭审理。该案中,被告人糯康系缅甸国籍,桑康·乍萨系泰国国籍。
  上午9时30分,“10·5”案件开庭审理。此案预计审理3天,主犯糯康首先受审。庭审现场,面对法庭询问“2011年的10月5日,你有没有参与劫持中国船只,杀害中国船员,并在中国船上放置毒品的犯罪事实”时,糯康回答“我没有跟他们去,是由他们自己做主去的”。
  当公诉方询问“你有没有指挥、策划、参与案件”时,糯康回答“没有”,并称“案件是泰国人干的,我事后看电视才知道情况”,对犯罪事实矢口否认。
  他反复强调“我在寨子里,其他人在水上”、“他们的行动我都是事后才知道的”。公诉人问,其他几名被告是否听他命令,糯康也给出了否定的答复。他还说,本组织的收入由依莱等人掌握和分配,与自己无关。
  但桑康、依莱等其他5名被告人在法庭供述中,均指证糯康策划实施了湄公河“10·5”案件,是所在犯罪集团的首领。
  “他这个人说话比较绕。他问起诉书涉及的罪名以及会判处什么刑罚,我都告诉了他。”糯康的辩护律师林丽说。
  公安部禁毒局局长、“10·5”湄公河惨案专案组组长刘跃进说,可以肯定的是,不管被告人在法庭上是否翻供,目前掌握的事实和证据充分、确实,定案、定罪没有问题。在预审过程中,被告人的口供多多少少有些反复,特别是糯康。即便糯康在法庭庭审过程中翻供,也改变不了犯罪事实,因为犯罪的证据是确凿的。
  庭审前,糯康等人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说,“我做的这个事情大错特错,我向13名船员家属道歉。我将尊重中国法律对自己的裁决。”
  2011年10月5日,两艘中国商船在湄公河“金三角”缅甸水域遭劫持,13名中国籍船员在湄公河泰国水域被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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