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0日讯(记者 董惠 通讯员 王振华)奶酪里吃出死虫子,找经销商理论,却被告知只管换,不退不赔。近日,高密市经济开发区一消费者就遇到了这样一件郁闷事。 20日,记者采访了解到,今年9月15日,高密市经济开发区秦家岭社区市民周先生,花48元钱从一食品超市购买了4袋某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手工坊芝士奶酪给孩子吃。奶酪外包装标注生产日期为2012年6月26日,保质期12个月。没想到孩子刚吃了两块,就发现奶酪里面躺着一只死虫子。周先生异常恼怒,找到食品超市要求退货并赔偿。食品超市却说,奶酪在保质期内,并有合格证明,内在质量情况跟超市无关,因此只答应调换,但不退货,更不赔偿。双方协商未果,9月18日,周先生来到高密市消费者协会投诉。 消协工作人员查验了周先生购买的奶酪和购物凭证,确认上述事实。消协认为,食品超市销售的奶酪里面有死虫子,确定无疑属于禁止经营的食品。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超市理应承担退货和双倍赔偿责任。赔偿后,超市可以向供货商即生产厂家进行追偿。当然,消费者周先生也可以选择直接向生产厂家进行十倍索赔。 正当消协组织双方调解的时候,正巧生产厂家代表来到高密,调查了解其产品在高密市场的反应信息,消协便联系到该代表,要求尽快处理,给予消费者以满意的答复。厂家代表对奶酪进行了鉴定后表示,作为公司新近推向市场的一个新品牌,出现此种错误确实不应该,回去后一定严抓质量管理。为了消除影响和表示厂家良好的信誉,厂家代表来到周某家中,向周先生道歉,当场给予赔偿金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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