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9月23日讯(记者 崔维成 通讯员 吴玉英) 为有效遏制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和滥用,近日,薛城药监分局要求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管控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批发、销售活动。 据介绍,对一次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50件以上的,企业应及时报告当地区药监分局并及时报告市局。同时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安排专人负责专册登记零售台账相关信息,详细登记购买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以及所售药品名称、规格、销售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销售日期、营业员姓名等。零售台账要及时进行分析汇总,发现超过正常医疗需求,大量、多次购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应立即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单位剂量麻黄碱类药物含量大于30mg(不含30mg)的复方制剂,列入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管理,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凭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上述药品。除处方药按处方剂量销售外,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 据悉,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包括上百种药物,被用于多种病症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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