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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工商局:
“专供酒”“军供酒”都属违法广告
  • 2012年09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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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24日讯(记者 李飞 通讯员 王冰 杜陶羽)24日,记者从济南市工商局获悉,两节期间,为了有效净化酒类市场环境,市工商局启动了酒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其中酒类商品的宣传促销行为被列入监管重点。据悉,凡使用“国家机关特供”、“央视上榜(合作)品牌”、“军队特供”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的酒类广告,都属违法广告,工商部门将予以立案处罚。
  酒类商品一直是节日市场消费热点。节日期间,工商部门将加大对居民社区、城乡接合部、农村乡镇等非商业热点区域的监管巡查力度,以驰、著名商标酒类品牌和本市知名酒类品牌为重点,检查各级酒类经营商的代理资格,查处冒用“专卖”、“专营”或“总代理”、“总经销”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酒品和伪造QS认证标示、私自分装散装酒等违法行为,并重点抽查进口酒的海关报关单和商检检验证明。
  据市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为提高市场占有率,有不法商家利用“专供”、“军供”、“军酒”等噱头进行虚假宣传,扰乱了市场秩序。针对“机关专供”、“军队特供”等酒类虚假宣传抬头的势头,工商部门将对酒类商品广告内容、外包装和包装内说明等进行鉴别。
  济南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凡使用“国家机关特供”、“央视上榜(合作)品牌”、“军队特供”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的酒类广告,都属于违法广告,工商部门将实施零容忍,一旦发现,予以立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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