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9月24日讯(记者 邢志彬) 14日,一男子在温泉路和岱宗大街十字路口加油站加满一箱油没付款,拿着发票就离开,加油站报了警。24日,警方调查后掌握了该男子信息,提醒他如果忘记付款,尽快归还加油站或与派出所联系。 加油站工作人员说,14日晚7点多,一辆棕色别克君越轿车来到加油站,司机要求加满93号汽油,然后到营业厅里等待打印发票。几分钟后,男子拿着发票开车离开。这时候营业员才发现他还没交钱,赶紧报了警。营业员说当时车多,都忙着给其他车加油,没注意他,损失491元。 监控录像显示,14日19点4分,该车来到加油站,司机下车,营业员开始加油。19点5分,男子进入营业厅,他自始至终背着双手,背对室内监控镜头,一会儿向外看看车,一会儿看看营业厅超市里的货。只要面对摄像头时就低着头。他看上去1米77个头,戴眼镜,一身灰绿色衣服,还和营业员聊天。 发票打印好后,男子拿着发票快步走出,开车离开。给他加油的营业员正在给一辆摩托车加油,没注意到他。营业员回忆,男子本地口音,看不出来是忘记付款还是故意不付。 24日,岱宗坊派出所民警经过调查走访,确认了该男子身份,提醒他如果忘记付款,请尽快归还加油站,或与派出所联系。如果仍不付款,警方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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