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租住地上建房 14年后被强拆
城市管理局:没有合法手续,属违法建筑,应当拆除文/片本报记者马明
  • 2012年09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24日,杨女士居住了14年的自建房被拆,一家人正在清理房屋里残留的物品。 本报记者 马明 摄
  本报枣庄9月24日讯(记者 马明) 家住峄城区的杨女士1999年的时候在峄城区中兴大道旁租了一块地,和当时地皮所属的公司签订了五年的租用合同,并盖了三间房子。但是合同还没到期时该公司就破产了,因此,杨女士一家就一直居住在自建的房子里。但是在今年9月24日,峄城区城管局以违法建筑的名义将杨女士的房屋拆除。
  24日,记者来到了峄城区中兴大道,见到了杨女士一家。杨女士告诉记者,1999年的时候,杨女士在原山东凯悦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的地皮上租了一小块地,以300块钱一年的租金和该厂签订了五年的租赁协议,期满后双方在协议是否续租。谁知协议还没到期,厂子就倒闭了,厂里的领导和工人都离开了,没有人过问杨女士房屋的事情。在以后的几年里,原厂址又易主了几次,但杨女士一家一直在自己建的房屋里生活。
  但是在今年9月16日,峄城区城市管理局给她下达了通知,说她的房子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让她在9月19日前自行拆除。记者在通知中看到,杨玉凤在峄城区中兴大道东侧,原峄城焦厂所建建筑物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现责令于2012年9月19日前自行拆除完毕。
  23日,城管局工作人员让他们一家把东西收拾出来,24日一早就来给拆了。杨女士感到很困惑:“当时盖的房子,都住了14年了,怎么突然间成了违法建筑了,原来峄城区城管局在周围也清理过违法违章建筑,也没清理我们的房屋。”
  24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峄城区城管局局长刘林,刘林表示,杨女士的房子之前一直没人过问,由于杨女士的房子没有房产证,也不能出具合法的土地使用证明,所以定义为违法建筑,必须要拆除。刘林告诉记者,之前就给杨女士下过限期拆除通知,但杨女士一直没拆,所以24日一早就被联合执法给拆除了。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