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建设方已找到,但责任方仍是谜
“三不管”信号灯到底归谁管
  • 2012年09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本报枣庄9月24日讯(记者 李淼) 本报前几日连续追踪了君山东路和东外环交界口路灯建设好三年没亮的事件。24日,记者终于找到了路灯的建设方,但是建设方表示并不归他们管理,具体归谁负责仍然是个迷。
  24日,记者首先联系了枣庄市规划局,希望从规划局可以得到关于信号灯管理方的有关信息。但是规划局一位姓崔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信号灯的规划并不属于他们。“各区的信号灯应该属于各区的交警队管理。”崔姓工作人员说。
  随后记者又从交警支队获悉,当时这个信号灯是枣庄市城管局建设的。记者又联系了枣庄市城管局,城管局的工作人员表示,三年前这个信号灯建设时市政工程处不属于城管局管理,随后划分到城管局,但是现在又移交给了市中区管理,因此信号灯的事情他们并不知情。
  市政工程处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认为信号灯的管理权应该在交警,“当时我们在光明路修BRT配套设施的时候弄坏了一根线,信号灯不亮了,交警部门让我们来赔偿的,可是现在为什么出了问题却不管了。”他说。经过在市政工程处的多方打听,记者了解到,信号灯的建设者是市政设施管理科。记者接着联系上了设施管理科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那个路口的信号灯确实是他们建的。“具体的事情我们也不清楚,那个信号灯我也知道,建好就没亮,现在都被撞坏了。当时建设信号灯的人员都调走或者退休了,现在科里的都是新人,当时交接给我们的时候就没有说这个信号灯的事,好像是信号灯都移交给交警部门了。”
  当记者向交警部门求证时,相关负责人到交通管理科了解了情况,据介绍,该路段的信号灯并没有移交给枣庄市交警支队,只有对于移交后的信号灯交警部门才有权进行管理。本报将继续追踪该事件。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