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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2年09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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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市中区刘女士:工作从苏州调到济宁,咨询她的社会保险关系怎样办理跨省转入? 
  济宁市人社局征缴科:可携带原参保地的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参保地的接收单位,也就是转入地所属经办单位,办理社保转入结续。 
  2、邹城王女士:她是初婚初育,刚刚组建了新家庭,丈夫离异后带有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在丈夫名下,询问是否可以再要一个孩子? 
  济宁市人口与计生委办公室: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王女士的情况不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政策中的任一特殊情况,因此不能生育子女。 
  值班记者 孔令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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