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5日讯(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张春菊) 用消费充值卡在一家蛋糕店购买蛋糕,尚在保质期内的产品闻起来有一股怪味,想要退掉充值卡时,店家却称卡的背面标明了“一经售出,恕不退款”字样,这让德城区的王女士很郁闷。 王女士是解放大道上一家蛋糕店的熟客,为了买蛋糕方便,她在该店办理了一张消费充值卡。“买了一块售价12元的蛋糕,吃的时候感觉到有一股怪味,闻起来也有异味。”王女士说,她觉得该店出售的蛋糕有质量问题,要求退款,并退还她在该店购买的消费卡内的余额92元。 “店里的工作人员说,只能给我换一份蛋糕,不能退款。”王女士说,工作人员称消费卡的背面标明了“一经售出,恕不退款”的字样,消费者在购买消费卡时就视为接受了这一条款,并以此为由拒绝了她的退款要求。双方协商无果,王女士便拔打了消协的投诉电话。 德城区消协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了解到王女士购买的蛋糕尚在保质期内,闻起来的确有明显异味。工作人员发现该卡背面注明了“一经售出,恕不退款”字样,但这是该店自行规定的,是经营者为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单方面制定不平等条款并强加给消费者的,是非常典型的“霸王条款”。据消协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对于商家出售的各类消费卡,消费者有权选择退卡并要求退还余款,商家不得以不平等条款为由拒绝。经调解,该店同意向王女士道歉,并退还其消费卡内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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