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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元买条假烟20元卖出去 |
| 多是卖给乡镇小商店,再次作案时被抓 | |
- 2012年09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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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月25日讯(记者 彭彦伟 通讯员 张静静 蓝海艇) 家住莒县的邢某从临沂一商贩处每七元钱购买一条香烟,然后到莒县各乡镇以二十元一条的价格卖给小商店谋取差价,没想到再次作案时被民警逮了个正着,车上装有65条假烟。 近日,莒县公安局335省道二十里检查站的民警对经过检查站的车辆例行检查时,看到远处驶来一辆无牌白色奇瑞越野车,民警示意司机停车接受检查。看到民警的手势后,司机不但没有停车接受检查,反而猛打方向盘想从另一侧加速闯过,民警见势立即进行截停,终将车辆截住带回检查站审查。 经审查,民警发现该车曾多次途经检查站,但悬挂的并不是同一车牌,而民警也已将该车列入“问题车辆”,准备在其再次经过时进行盘查,没想到被逮了个正着。在检查时,驾驶员邢某声称自己是正常驾驶,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在民警要求其打开后备箱检查时,邢某再三拖延。 在打开后备箱后,民警发现里面藏有一副车牌及一个封闭包装写有外文的大纸箱。当民警询问箱内物品时,邢某称纸箱内是其从夏庄购买的茶叶,但当民警打开纸箱,映入眼帘地是成条的“哈德门”香烟,且包装粗糙,仔细检查发现香烟包装上并没有产品标识码,经清点共有65条,民警初步鉴定该香烟系假烟。 民警要求出示“烟草运输许可证”时,邢某支支吾吾,说话颠三倒四,一会说是从临沂市买了自己用的,一会说是朋友买的帮忙运的,而两副车牌中的其中一副是自己车上的,另一面车牌是从修车处要的。民警遂将邢某及车辆扣留,将车牌移交交警、将人员及车辆移交至烟草稽查大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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