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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奖征集“我和泰山的故事” |
| 11月10日截稿,一等奖奖金2000元 | |
- 2012年09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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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泰山景区工作站9月25日讯(记者 邵艺谋) 今年是泰山景区被评为世界双遗产25周年,25年里,许许多多的游客都在泰山留下难忘的记忆和感人故事。25日,泰山景区和本报联合启动“我和泰山的故事”征文活动。将您在泰山旅游时的所见、所思、所想写下来,就有机会赢得2000元现金大奖,获奖作品还可能被翻拍成微电影。 无腿歌手陈州十二次爬泰山,在岱顶与妻子许下相约百年诺言;安徽男子筹划十几天,迎着泰山日出向相爱8年的女友求婚;年逾8旬的兖州老婆婆,扶着板凳独自登山为家人祈福……这些场景,相信感动了不少市民和游客。其实,在我们身边,在泰山上,每天都发生着无数让人难忘和感动的事,每位泰山游客用双眼记录下一幕幕难以忘怀的场景。你在泰山上是否也遇到过这样的一幕?你和泰山是否也有记忆犹新的故事?拿起手中的笔,把这些感动写出来,参与泰山景区和本报联合主办的“我和泰山的故事”,让泰山和无数读者一起分享和见证。 本次征文活动从即日起到11月10日,参赛者可撰写自己在泰山景区发生或见到的真实故事,作品应为原创,题材不限,长短不限,但必须是取材于泰山,真实感人,符合活动主题。如果你保留了当时的珍贵照片,也可一起发送给我们,我们将择优在本报和泰山管委官方网站上刊登。参赛者将投稿作品、照片电子稿和参赛表发送至邮箱:whtsdgs2012@163.com,参赛表可在泰山景区官网(www.mount-tai.com.cn)下载。本次征文活动所有参赛稿件,主办方均有权公开使用、编辑参赛作品和照片,并用于非商业性宣传活动,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征文结束后,主办方将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评出一二三等奖,同时对作品初选后在泰山景区官方微博和本报微博转发,评论并转发次数最多前十位获得网络人气奖。本次征文活动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各500元;此外,获得网络人气奖的10名参赛者每人可获得泰山门票两张。赶紧拿起手中的笔,缕缕脑中的思绪,和我们分享你的感动和难忘记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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