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5日讯(记者 张卫建 通讯员 孙文贞 泥金儒) 滨州22日针对“双节”期间交通出台应急预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了部署。对于高速公路一般交通事故,应在2小时内排除并恢复交通。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2012年国庆长假期间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的实施方案》后,22日,滨州市公路等部门联合出台了《重大节假日保畅通保安全应急管理工作预案》。 根据规定,全省所有收费公路(含机场高速、收费桥梁和隧道)自9月30日0:00时起至10月7日24:00止,对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公路行驶的摩托车,以下称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禁止行人、非机动车、三轮车、摩托车、拖拉机及设计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 免费通行期间,滨州境内的几条重要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像长深高速、205国道连接着苏沪浙和京津冀地区,邹平境内的青银高速联接着济南和青岛,交通压力巨大,形势严峻。滨州境内高速收费站将开启全部车道,制作足够的交通诱导标志牌,并按要求进行设置。届时,将储备充足的通行卡,申请调配3万张通行卡给河北海兴主线收费站,以备车流高峰所需。 国庆长假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一般事故的处理、勘查事故现场应在1小时内完成。事故现场处理完毕后必须及时清障,并保证在1小时内恢复交通。高速公路上的一般事故确保在2小时内恢复交通。为加快交通事故处理速度,要求接到事故报警后,路政人员白天应在5分钟内上路,夜间10分钟内上路,原则上3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养护、救援、清障等工作人员也应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 当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压车2公里以上时,立即采取借道行驶分流措施。就近打开中央分隔带开口,摆设安全帽、限速标志牌,将堵塞车辆进行安全、有序引导,确保借道车辆减速慢行,绝不允许其越过隔离墩逆向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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