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近日的公告,在经全国人大审议批准,2011年安排彩票公益金支出2847222万元,其中有1716285万元用于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分配给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844889万元,用于国务院批准的社会公益事业项目,由使用彩票公益金的部门或单位向财政部提出申请,经财政部审核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管理。 对于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844889万元具体是如何使用的?财政部在公告中也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解释: (一)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72823万元。该部分资金列入中央财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用于公共服务、防灾减灾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二)农村医疗救助100000万元。该项目由民政部组织实施,主要用于资助贫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对医疗救助对象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给予资助。 (三)城市医疗救助60000万元。该项目由民政部组织实施,主要用于资助城镇困难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对医疗救助对象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给予资助。 (四)教育助学80000万元。该项目由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组织实施,主要用于资助特困学生(滋蕙计划),特困教师(励耕计划),以及救助教育发展中遇到的特殊困难或突发紧急事件(润雨计划)。 (五)未成年人校外教育事业252000万元。该项目由中央文明办、教育部等部门组织实施,主要用于校外教育活动保障、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能力提升、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建设和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项目。 (六)残疾人事业86729万元。该项目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实施,主要用于康复、教育、农村危房改造和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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