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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部门>>
不提倡在河道养殖
  • 2012年09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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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灌溉渠内能不能养鱼?记者咨询了济宁市渔业局,渔政科的一位负责人介绍,根据相关规定,渔业部门不提倡在河道内养殖。尤其在规定的区域内是明令禁止养鱼的。
  这位负责人介绍,规定的区域包括饮用水源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排污控制区,还有泄洪河道。渔业部门尚未到现场查看,还不能确定是否属于农业用水区。
  在泄洪河道里养鱼,容易影响行洪。如果处在泄洪期,也会给养殖户带来损失。即便是其他河道,也有可能出现不可预测的突发情况,都可能对河道、养殖户造成影响。我们建议,养殖户在池塘和渔业用水区养殖,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本报记者 岳茵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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