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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53家餐饮单位提出144条整改意见
  • 2012年09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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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27日讯(通讯员 刘君堂 王丹 记者 张凯) 在中秋、国庆两节来临之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滨城区、开发区、高新区三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了“迎中秋国庆、保饮食安全”为主题的餐饮食品专项检查,个别餐饮单位被责令限期整改。
  24日至25日,市局组织滨城分局、高新区和开发区同时开展集中行动。主要检查是旅游景区周边和大型集体聚餐承办餐饮单位以及建筑工地、学校食堂等。检查重点环节包括食品原料、添加剂购进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记录、烹饪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等。检查的重点品种包括中秋团圆饭、自制中秋月饼、米、面、油、肉制品、水产品、乳制品、豆制品等等。
  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检查餐饮单位53家,下达监督意见书29份,提出监督意见144条,检查发现大部分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良好,但也有个别餐饮单位存在台帐记录不完整、消毒设施不健全、卫生状况不符合规定等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其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两节”期间的公众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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