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8日讯(通讯员 盛春子 记者 柳斌) 自10月5日起,烟台国际机场除国际航线和地区航线外,其他航线燃油附加费将上调10元。 据了解,10月5日燃油附加费新标准执行后,成人旅客乘坐800公里(含)以下航段,燃油附加费上调10元,由70元调整至8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上调10元,由130元调整为140元。 烟台国际机场出港的国内航线超过800公里以上的,涉及到烟台至上海虹桥、杭州、厦门、广州、深圳、重庆、武汉、贵阳、长沙、昆明、西安、哈尔滨、延吉、牡丹江、呼和浩特、长春等航线,燃油附加费上调至140元。 800公里以下的包括烟台至北京、天津、上海浦东、南京、济南、沈阳、大连、锦州、朝阳等航线,燃油附加费上调至80元。 儿童旅客乘坐航段的燃油附加费也上调1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段,由30元上调为4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由60元调整为70元。按成人全票价10%计费的婴儿则免收燃油附加费。 据烟台国际机场工作人员介绍,烟台至大阪等国际航线和烟台至台北等地区航线燃油附加费不在调整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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