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967066消息(记者 孙淑玉) 只因公司拖欠加班费,几次向公司索要无果,年轻女出纳便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工资表,4个月内侵占公司钱款19000余元。目前,该女子已被取保候审。 22日上午,莱山区一服装厂办公室主任齐某报案称公司审计账目时发现4、5、7、8月份的工资总额差出了19000余元不知去向。齐某说,为了查明这笔钱的下落,公司去银行查询发现这笔钱分别汇入到四个人的账户中,而根据会计发放工资明细,这四人根本不是单位员工,公司怀疑是出纳孙某虚报了工资表。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民警便将孙某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询问。一到派出所,还未等民警开口,孙某便留下了眼泪:“公司那笔款是我偷的,我知道偷钱不对,可是单位言而无信,说好给加班费又不给,我只是拿回我应得的。”民警看着眼前这个二十出头朴素大方的姑娘,怎么也想不到她竟会为了加班费盗用公司现金。 待孙某情绪平静后,她向民警详细讲述了事情的经过。原来,2009年3月,孙某来到服装厂上班,一直担任办公室总务的工作。自2012年年初开始兼管公司出纳,负责员工考勤核算、制作工资表、保险缴纳等工作。 今年3月份,孙某向公司提出辞职,并要求公司把之前的加班费补齐。据孙某说2009年来公司时,领导曾许诺每个月给她300—400元的加班费,但一直没有发过,多次找领导谈加班费的问题,但都没有结果。如今她要辞职,领导对加班费问题仍旧不给明确答复。孙某算了算,三年的加班费有一万多元。 为了拿到她“应得”的加班费,今年4月份,孙某在做工资报表时虚报了两个人名,并从亲戚朋友那里借来了4张银行卡,把其中两张卡号上报了公司会计。 4月的工资一下发,孙某便提取了虚报的工资供自己花销。见公司没人发现,她便按照这种方式继续虚报了5、7、8月份的工资,每次虚报的人数不同,刚开始是2人,后来她的胆子越来越大,最多的一个月虚报了4人。就这样,小孙前前后后利用职务之便从公司账户偷了19000余元。 被钱所惑的孙某,直到警察找到她时才幡然醒悟,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并主动提出会如数奉还公司的钱款。现孙某已被取保候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