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8日讯(记者 马健 通讯员 刘波) 王某酒后开车在路上违规掉头行驶,造成书院路一线交通拥堵,后被民警查到酒驾。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双节来临,为了家人和他人安全,更应杜绝酒驾。 26日17时左右,正值晚高峰时段。李沧交警大队民警在商圈主干道书院路向阳路口执勤,发现一辆悬挂鲁LF28XX号牌的灰色面包车沿向阳路南向北行驶,该车行驶至路口时突然违规掉头,严重影响途经该路段的公交车的通行速度,造成书院路一线交通拥堵。 民警立即上前查看情况,发现该车驾驶员王某身上散发着浓重酒气。民警随后对其进行呼气测试,测试结果显示,驾驶员的酒精含量高达77.0mg/100ml,属酒后驾驶。执勤民警依法暂扣了王某的驾驶证,而王某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严厉处罚。 李沧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双节来临之际,亲朋好友聚会相对增多,为了家人和他人的安全,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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