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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数码相机,镜头被掉包
一消费者禁不住导购员“推荐”,被坑3200元
  • 2012年10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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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李飞 通讯员 段兴霖) 2日,记者从槐荫工商分局了解到,国庆节当天,来自肥城的王女士在省城一家佳能数码专卖店购买佳能7D数码相机时,镜头被掉包。在工商人员的调解下,商家最终给王女士调换了镜头。
  1日,肥城的王女士夫妇来到济南,准备购买一台单反相机。王女士事前还在网上对相机仔细地对比查询,包括品牌机型、价格、产品性能等等,最后选定购买一台佳能7D套机。在省城一家佳能数码专卖店,热情的导购员所报出的价格也与王女士在网上查到的相符合。
  正要结账付款时,导购员突然又向王女士夫妇推荐了一款EF75-300mmf/4-5.6IS USM的长焦镜头,价格为4600元,并强调“这样一个机身,两个镜头,就一步到位了。”看到王女士略显犹豫,导购员又请示经理,相机机身又给打了个8.8折。最后,王女士付款成交。
  不料,回到家后,王女士上网一查,导购员所推荐的EF75-300mmf/4-5.6IS USM镜头确实是4600元,而自己手中的竟然是EF75-300mmf/4-5.6III USM,价格仅为1400多元。原来,商家见王女士对数码产品一知半解,利用几个字母的差别,将镜头掉包,让其多花了3000多元。随后,王女士拨打了济南工商部门的投诉电话。据槐荫工商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在工商人员的调解下,商家给王女士重新调换了相机镜头。
  据槐荫工商分局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消费者购买相机等数码产品前,一般会收集相关机型的资料,对自己已定品牌型号的价格、性能都有一定的了解。销售人员正是抓住了消费者这一心理特点,先如实报价并做出客观评论分析,获取消费者的信任,然后再细数其缺点,推荐购买另一款性价比“更好”的同类产品。如果消费者还不心动,商家往往会给予一定的小恩小惠,如赠品,甚至给予一定的价格优惠。
  上述负责人建议广大消费者购买数码产品时,对于销售员推荐的另一款产品,如果自己不了解,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相信对方,最好不要当时购买,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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