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咨询: 我哥哥20年前大学毕业,留在了北京工作。父母在家与我共同生活,我和妻子照顾两位老人的生活起居。前不久,父亲去世,留下一套40多平方米的房产。处理完父亲的后事,我和哥哥说起父亲的遗产和母亲的赡养问题时,哥哥说父亲的遗产他放弃继承,母亲由我养老送终,不再出母亲的赡养费了。我听后心里很不是滋味,不知道哥哥说得对不对,他放弃父亲遗产的继承是否就可以放弃对母亲的赡养? 律师观点: 肯定地说,你哥哥的说法是错误的,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放弃继承权根本不是不赡养父母的理由。我国《宪法》、《婚姻法》等相关法律都明确规定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你们涉及的是两个不同的法律问题:一是赡养父母;二是财产继承。这两个问题有不同的法律规定,两者之间不可替换和交换。赡养父母是法律规定的,且是子女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放弃,更不得拒绝履行。而财产继承权对继承人来说是法律上规定的一项权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权利是可以放弃的,但是公民应当履行的义务是不能放弃的。为此,你哥哥可以放弃财产的继承,但不得以放弃继承为条件,拒绝承担对母亲的赡养义务。 我们呼吁,当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时,做子女的应当及时给付生活等相关费用;当父母有病不能自理时,子女更是应当悉心照料,让老人安度晚年。如果做子女的千方百计推脱对老人的赡养扶助义务,那这不光是对社会道德要求的一种反叛,更是对赡养的法定义务的不履行,于情于理于法皆无立足之地。
解答人:王崇利(高级律师) 咨询信箱: wdali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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