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加方便群众高效快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新规定推出了6项便民服务措施: ——将驾驶证补换领、审验和小型汽车驾驶证考试等业务向县级车辆管理所下放。 ——将核发和补换领驾驶证的时限由3日缩短为1日。群众在驾驶证遗失或损坏后,在申请办理补换证的当日即可领取新的驾驶证。 ——将申领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年龄条件由21岁放宽至20岁。 ——将驾驶准考证明有效期由2年延长至3年,方便群众通过法规知识考试后,有更充裕的时间参加驾驶技能培训学习考试。 ——推行互联网、电话等远程自助预约驾驶人考试服务,公开考试预约计划、预约人数和考试人数。 ——规定异地从事营运的驾驶人和货车,在备案登记一年后,可直接在营运地参加驾驶证审验或车辆年检,避免群众多次往返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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