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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0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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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齐超
7日是“双节”假期的最后一天,烟台的大学生多集中在这一天返回。沿途经过多所大学的17路公交车在临时安排加班车的同时,也趁机提高了票价。突然的涨价让许多学生很是无奈。(本报10月8日B06版报道) 众所周知,公交属于社会公益性事业,公交车票价不同于市场经济下价格可以自由调控的商品,需要经过审批,不得随意上调。烟台17路公交在乘客大增的情况下突然涨价,也在无意中挤走了公交为“公”的善意。 理论上来讲,在运输成本变化不大的情况下,乘客多了,利润就高了,从这个角度来讲,更不应该随意涨价。节假日期间,车少人多“爱坐不坐”,乘客越多越涨价,本是长途客运逢“春运”必涨的戾气,属于公益事业的公交车,应当远离这种戾气,更多地体现公交的公益性。而17路公交在假期期间忙着涨价,不免有趁火打劫的嫌疑,令人寒心。 在笔者看来,公交车假期涨价,根本原因在于供需不平衡,增加公交运力才是良方。也有城市的经验值得借鉴,近日成都市就决定在市区二三环限行区域开通免费公交,缓解交通拥堵,赢得公众一片掌声。 公交车随意涨价,令人错愕。可是,烟台17路车涨价,却不是今年才有的。似乎是看准了乘客的“不计较”和相关部门的“不惩戒”,从两年前开始,17路车就接二连三在乘客陡增时涨价。 公交车不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私自涨价的行为是不妥当的,如此侵害乘客权益的行为,公交公司可以沉默,但监管部门不能不发声。更何况,这样的违规行为已经不是一次两次,必须叫停并予以处罚,如果职能部门一再容忍沉默,不仅是对这种违规行为的默许和纵容,也是一种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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