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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节涨价 市民理发“被消费”
平常10至15元,过节却收20元;消协:消费者可拒付上涨费用
  • 2012年10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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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10月8日讯(记者 白雪岩 通讯员 张冬磊) 中秋、国庆期间,市区部分美发店趁机涨价牟利,消费者往往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消费”,这让不少为此多花冤枉钱的市民颇为不满。
  8日,记者接到市民热线,国庆长假第二天,市中区的王女士到吉品街某美发店理发,平时花10元钱就能剪头发,可王女士简单剪了剪刘海后却被理发师要价20元。王女士气愤地说,理发店涨价只在墙角不显眼的地方贴出涨价通知,顾客不注意根本看不到,美发店事先也不告知顾客,只好白白花冤枉钱。
  按照王女士的说法,记者来到市中区吉品街多家美发店走访调查。当记者来到一家装修豪华的美发店时,记者说只是剪剪头发时,就被另一名服务员直接请到洗头房洗头发,洗过头发后理发师就开始准备给记者剪发,这时,记者环顾了一下四周并未看到涨价通知。
  记者询问了解到,以往普通理发价格一般在10元或15元左右,而过了节价格一下涨到了20元起价,有的甚至高达40元。更让人想不到的是,烫发加染发价格甚至能高达上千元。 
  记者了解到,两年间,市区美发店理发价格已经从5元钱上涨到20元钱,上涨速度过快、上涨幅度过大,消费者只能被动接受。理发乱涨价行为已经从春节前的“传统时间段”发展到“农历二月二”和十一黄金周,每一次节日都能成为涨价的借口。
  对此记者咨询了市中区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美发店虽然张贴了涨价通知,但是张贴位置不明显,又未明确口头告知消费者,因而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可拒绝支付上涨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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