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施工无警示,轿车被“坑”了
车灯、水箱等被撞坏,施工方尚未出面表态
  • 2012年10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在周先生撞车不远处,马路上还有一处尚未清理的坑槽。 见习记者 叶嘉利 摄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见习记者 叶嘉利) 10月2日晚上9点,长清区居民周彤开着轿车从104省道水利水泥厂附近经过时,突然发现前面有一堆石料,距离不足10米,刹车已经来不及,轿车一头撞上了石堆。所幸周先生和车上其他人员没有受伤,但轿车头部大灯、空调和水箱撞坏了,仅维修费就花了6600元。
  9日上午,记者在现场看到,该路段南北走向,东侧道路能走两车道。周先生开车撞上的石堆是马路上挖坑造成的,坑长、宽近4米,占据了道路最东边的车道。出事的坑槽已经被沙子和石子简单掩埋,但还露出不少凸出的石块。在距离出事坑槽几十米的路上还有一个未被清理的坑。方方正正的坑深约30厘米,挖起的石块和沥青堆积在那里,高出路面几十厘米不等。坑四周围绕着一圈反光柱,反光柱距离路坑不到半米,除此之外没有任何警示标志。
  周彤告诉记者这条路平时很少走,事发当天晚上开车回家,车速并不快,道路两边路灯也不亮。靠近了才发现前面有一个石堆,当时距离已经不到10米,便赶紧踩刹车,结果还是撞上了,想起来都后怕。9日上午,记者在路坑前面依然可以看到汽车刹车的痕迹。周先生说,汽车撞上之后就没法开了,自己和朋友在路边一直等到交警和保险公司过来后,才把车拖走的。
  当时处理此事的长清区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殷先生介绍:“按照规定,省道施工至少要在来车方向100米以上距离安置警示牌。这个施工方只是给坑槽围了一圈反光柱,距离太近。出现这种情况,施工方肯定是要承担一定责任。”周先生的父亲更是气愤不已:“要是摩托车撞上去了说不定命都没了!警示牌这么近,不处理的话,还会出事。”
  周先生的父亲表示,施工方和相关部门要给出解释,他们不仅是讨一个说法,也是为避免更多的车“坑”进去,目前道路施工方尚未出面表态。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