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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售白炽灯 港城仍有售 |
规定已实施一周多,一些商家还说不知道 | |
- 2012年10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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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正规卖场的灯具专柜里摆满了节能灯,已经找不到白炽灯的身影。 记者 齐金钊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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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齐金钊 报道 qlytxjz@163.com
本报10月9日讯 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等5部门2011年10月1日联合发布的《关于逐步禁止进口和销售普通照明白炽灯的公告》明确规定,为了提高能效,保护环境,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决定从2012年10月1日起,逐步禁止进口和销售普通照明白炽灯,而100瓦及以上白炽灯在首批禁售之列。 9日,记者走访烟台市场,发现在一些大型商场已经难觅白炽灯的踪迹,而在一些五金杂货店中,100瓦以上的的白炽灯依然在公开销售。“灯泡最高有200瓦的,2元一个。”在三站批发市场的一家五金杂货店,店主告诉记者,他听说了以后白炽灯要逐步淘汰的消息,但目前并不知道100瓦以上的白炽灯已经禁售。记者随后又走访了多家五金店,发现在这些店中白炽灯依然在公开销售。 “白炽灯虽然便宜,但还是节能灯划算。”采访过程中,一位专门销售照明工具的老板介绍,普通100瓦白炽灯的照明效果大概和40瓦的普通节能灯差不多,100瓦白炽灯的价格为1.5元,而节能灯的价格为15元,按每天使用2小时计算,用不了一年就把钱省下来,更何况节能灯的使用寿命远高于白炽灯。 记者了解到,根据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公告,我国逐步淘汰白炽灯分为五个阶段: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为过渡期,2012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10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2014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6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为中期评估期,2016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15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或视中期评估结果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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