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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明:超标收费新农合不予报销
  • 2012年10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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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东明10月9日讯(记者 李德领) 为加强新农合报销管理规定,控制新农合基金不合理支出,东明县卫生局近日对新农合报销进行补充规定,无收费标准或超过参照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及串换变通方式将不应收费报销部分纳入手术费、治疗费等报销项目的一律不予报销。
  该县规定,对超范围执业、科室租赁、承包经营等不符合规定的非法执业行为、不具备相应资质医师开展诊疗活动的,新农合不予报销。各乡镇卫生院不得截留或挪用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及新农合报销的合理补偿,此外,省统一规划设置的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必须全部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否则,县局将取消其新农合定点资格。
  外科手术费、住院费、护理费、诊疗费、注射费、换药费等,坚决执行相应级别医疗机构收费标准,超过收费标准的新农合不予支付。无收费标准或超过参照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及串换变通方式将不应收费报销部分纳入手术费、治疗费等报销项目的,如院外会诊费、点名和预约费、请专家诊疗费(手术检查、治疗)等一律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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