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9日讯(记者 周衍鹏 通讯员 李方杰) 李沧检察院加强与区财政局等部门沟通,通过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等形式,成功挽回历史欠账120余万元。 去年1月,李沧检察院民行科在走访时发现,上世纪90年代李沧区政府为支持辖区内企业经济发展,向很多村办企业发放了多笔贷款,后因各种原因,很多村委会没有及时归还区财政周转金。由于借款事实多数发生于十几年前,且借款事项的具体经手人历经多次变更,许多账目混乱无序,最终诸多贷款不了了之,作为监管部门的国资办一度曾因追缴贷款难度大而怠于起诉,造成国有资产的损失。 针对这些难题,李沧检察院民行科主动加强与区财政局等部门的沟通,从司法角度出发,建议通过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等形式帮助挽回国有资产,双方达成共识。李沧检察院首先协助区国资办建立清晰明确的借款台账和明细,对所有欠款事实进行有序的梳理。通过认真核对账目,去年1月27日,李沧检察院首先选择了7个单位作为督促起诉对象,向区国资办发送7份督促起诉检察建议书。截至去年年底,包括李沧区某社区及某印染公司等3家单位在收到督促起诉书后,主动上缴共计65万元的财政周转金。 对于已经发送督促建议书而未上缴欠款的单位,检察机关坚持跟踪督办,支持国资办向法院起诉。今年3月,经调查查明,辖区内某实业发展公司等3家单位没有主动上缴财政周转金,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296万元,李沧检察院支持国资办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追缴欠款,目前法院正在审理该3起案件。 据了解,李沧区国资办近几年待收回的贷款总额约2700余万,截至目前,区国资办共收回借款本息120余万元,其中在检察机关督促和协助下收回70余万元,效果显著。今年,李沧检察院又确定8个督促起诉对象,涉及本金及利息高达500余万元,目前已通过国资办发出督促起诉检察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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