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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休闲汇推出九项评选活动 |
| 四A级以上景区、四星级以上饭店和所有旅行社未按省、市政府部署要求参与休闲汇活动的,对所在市组织奖评选实行一票否决 | |
- 2012年10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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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好客山东休闲汇将于本月底在烟台收官,全省各地休闲汇活动高潮迭起。近日,省落实《山东省国民休闲发展纲要》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2012年好客山东休闲汇九项评选活动方案”,将推出包括活动组织奖评选、专题休闲活动评选、最佳创意奖评选、最佳休闲主题周评选、最佳休闲社区休闲家庭评选、最佳休闲乡镇(村)评选、“我休闲·我快乐”摄影大赛、“休闲理论”优秀论文征集、“好客山东休闲汇好新闻”评选在内的九大评选活动。
□蒋波 评选激励体系是2012好客山东休闲汇的四大体系之一,其中面向市、县(市、区)设立“休闲汇”活动组织奖,开展最佳主题周评选活动;面向社会开展最佳活动创意方案征集活动,开展休闲家庭、休闲社区、休闲乡镇(村)评选活动;面向各承办部门,开展专题休闲活动评选;面向广大游客开展休闲征文、摄影大赛,并特别增加了休闲拍客、休闲播客、休闲微电影、休闲微博、休闲博客等新的内容。 最佳创意奖最高奖一万 为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好客山东休闲汇活动,创新策划并推出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休闲活动与休闲产品,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休闲需求,丰富国民休闲的活动内容,省落实《纲要》领导小组办公室推出了2012年好客山东休闲汇最佳创意奖评选活动。 活动由山东省国际旅游开发中心、山东省旅游规划设计院承办,参与好客山东休闲汇活动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均可申报参加。 奖项设立好客山东休闲汇启动仪式、闭幕仪式最佳创意奖,好客山东休闲汇休闲产品最佳创意奖以及好客山东休闲汇美陈最佳创意奖。各奖项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一等奖一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三名,奖金6000元,三等奖五名,奖金3000元。同时颁发奖牌。 申报单位需提供图片、视频资料,并填写纸质申报表。提供的材料包括: 创意方案:创意方案的准确名称、创意的核心理念与内涵、创意方案内容的详细描述、案例说明等。 实施情况:方案实施的时间、地点、场地、参与人数,活动起止与持续时间等准确记载活动现场的图片、视频等影像资料。 效果评估:对该方案的可实施性、产生的社会影响、公众的参与度与满意度评价;对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等进行实事求是的总结和评估。 方案的创意和组织实施的单位、人员名单。 各市旅游局负责组织本地休闲汇创意方案的收集、整理和筛选工作,推荐本地“最佳创意方案”后报送省国际旅游开发中心。省直相关部门将“最佳创意方案”直接送交省国际旅游开发中心。申报时间截止到2012年10月20日。由相关部门和专家共同组成的评选委员会将对申报参评项目进行抽查、审核及最终评审,经媒体公示后,获奖名单报省落实《纲要》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联系人:韩波 罗垒 电话:0531-82676425 0531-82676419 传真:0531-82676415 邮箱:hanbo@sdta.gov.cn;luolei@sdta.gov.cn 休闲汇群号:162093403 全省将评千家最佳休闲家庭 为鼓励和推动广大社区居民积极参与2012年“好客山东休闲汇”活动,我省将开展最佳休闲社区、最佳休闲家庭评选活动。全省共评选100个最佳休闲社区、1000个最佳休闲家庭。 最佳休闲社区依据各市所辖市(县、区)数量,最佳休闲家庭依据各市所辖市(县、区)人口数量,确定各市评选名额。各市所辖市(县、区)积极参与休闲汇活动的社区(居委会)和家庭均可参评。 休闲社区(居委会)的评选标准包括:发动社区居民广泛参与健康、文明、科学休闲汇活动;社区规范有序、治安良好、环境优美,居民满意度高;积极组织开展旅游、健身、文化、养生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各类休闲专题活动;在社区公共场所广泛宣传休闲活动,提高居民休闲意识,国民休闲汇活动氛围浓厚;休闲汇活动组织周密,安排有序,具有较大规模和影响力,取得较好的社会效应;具有固定的休闲娱乐场所和设施设备。 休闲家庭的评选标准是:家庭成员具有健康文明的休闲理念,积极参与国民休闲汇期间社区组织的各类休闲活动;家庭和谐稳定,充满活力,邻里融洽;家庭成员热情主动为社区开展休闲活动献计献策;在休闲汇期间组织自娱自乐的趣味家庭休闲活动;在休闲活动中具有带头示范作用。 各市要将当地社区和家庭开展“好客山东休闲汇”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归纳宣传推广,本报将与省旅游局联合对各市涌现出的典型进行宣传报道。省落实《纲要》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市推荐材料予以审核确认,最终产生最佳休闲社区和最佳休闲家庭,对获得最佳休闲社区、休闲家庭的单位和家庭将予以表彰奖励。 联系单位:省旅游局监督管理处 联系人:金勇谦、侯华 联系电话:(0531)82676245 全民参与摄影大赛 为集中展示“好客山东休闲汇”整体风貌,以百姓视角展现休闲感受、休闲发现,用镜头阐释休闲理念,结合“好客山东休闲汇”系列活动,生动记录休闲体验及休闲活动的精彩瞬间,全面营造全民休闲的活动氛围,我省推出“我休闲·我快乐”摄影大赛活动。大赛由省落实《纲要》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山东省旅游摄影协会协办,山东省国际旅游开发中心承办,参赛者不限年龄、职业、国籍,重在全民参与。 作品主题为“我休闲·我快乐”。作品内容要结合“好客山东休闲汇”活动,体现“我的休闲体验、我的休闲创意、我的休闲参与、我的休闲感受、我的休闲发现”等丰富多彩的休闲生活;记录“好客山东休闲汇”各项活动,包括启动及闭幕仪式、“好客山东休闲汇”九大系列活动(旅游休闲系列、乡村休闲系列、健身养生休闲系列、绿色餐饮休闲系列、文化休闲系列、夜间休闲系列、修学休闲系列、蓝色休闲系列、黄河休闲系列)、“休闲主题周”、“专题休闲活动”、“休闲购物打折季”等活动的精彩生动画面。 作品须在山东境内拍摄,紧扣主题,突出全民参与。形象生动,画面美观,制作精良。黑白、彩色均可,单片、组照不限。因本次大赛为纪实摄影,除颜色调整外,谢绝电脑合成作品。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由作者自行负责。主办方可以将参展作品用于展览、出版及其他公益性宣传,不再另付稿酬。凡报送作品均视作同意上述约定。 由山东省旅游摄影协会及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报送作品进行评选。终评结果将通过报纸、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示。本次大赛设一等奖5名,奖金6000元;二等奖15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30名,奖金600元;佳作奖50名,奖旅游特色纪念品。同时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参赛作品报送时间截止至2012年10月20日,须发送电子文件(jpg格式,文件不小于2兆,分辨率不低于300dpi)至联系人邮箱,并制作成10英寸照片(方片8英寸)无需装裱及底片。作品标题、简要说明、技术参数、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附照片后及电子文件中。报送作品一律不退稿。 联系人:杨裕曦、于宁 电话:0531-82676432 E-mail:2358180379@qq.com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7386号山东省旅游局 邮编:25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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