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10月10日讯(记者 许君丽 通讯员 毕春阳) 由于公司长年经营不善,无力支付职工工资,文登某公司拖欠15名农民工7.3万元工资未发。经过近3年的努力,近日,文登市劳动监察处帮助15名农民工拿回这笔血汗钱。 2009年元旦前,吴某、刘某等15名农民工到文登市劳动监察处投诉,称他们工作的文登某食品厂拖欠其工资7.3万元。由于涉及劳动者人数多、数额大,文登市劳动监察处立即开启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当天就派出监察人员到该食品厂进行调查。但工作人员到达该食品厂后,发现该厂已经停产,负责人和工作人员都已经离开。 经过多日查找,工作人员找到了该食品厂负责人吕某,吕某表示拖欠职工工资属实,但由于公司长年经营不善,已经无力支付职工工资。文登市劳动监察人员向该厂下达了劳动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监察人员多次协商没有结果的情况下,2010年初依法向文登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监察人员配合法院执行法官到该公司进行调查时,公司负责人仍然以上述理由,拒不支付工资,并且之后就下落不明,法院依法封存了该厂尚存的生产设备。 2012年,威海某公司在对此案不知情的情况下,租用了该厂的厂房和生产设备,并支付租金。经执行法官多次沟通协调,威海某公司负责人同意协助法院冻结了租金款,并将该笔款项打入法院账户。9月底,在执行款到位后,文登市劳动监察处将执行款领取,并立即通知了所有农民工,将工资发到他们手中。拿着拖了3年的工资,15名农民工感动不已,连声感谢监察人员帮他们追回了被拖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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