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柳斌 报道
本报10月12日讯 芝罘区征兵工作将于下月正式开始。2012年芝罘区征兵工作会议12日召开,会议公布了今年征兵工作的主要政策规定和相关优抚安置政策。 按照征兵政策规定,男青年年龄为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18-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2年满18-19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也可报名。 根据今年芝罘区征兵工作相关优抚安置政策,在读大学生可享受退还学费、保留学籍、考取军校、复学资助等优惠政策,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享受退还学费、本科毕业生提干、退役后政法招录优先、考研优先等政策。另外,芝罘区籍户口义务兵优待金每人每年13711元,退伍后可获得部队提供的自谋职业经济补助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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