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堂弟15万货款,还伪造砸车盗窃现场 |
一丝血迹,锁定监守自盗的堂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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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0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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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宁10月15日讯(记者 晋森 通讯员 李文豪) 周波和周才既是堂兄弟又是多年的生意合作伙伴,今年5月份,周才放到周波车里的15万元货款被人盗走,并且车窗玻璃被砸碎,几片玻璃上面残留着一丝血迹。凭借玻璃上的血迹,公安机关很快查明,原来是周波在监守自盗。近日,金乡县人民法院判处周波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今年5月24日19时许,周波驾驶着自己的轿车,带着堂弟周才等人到金乡县西外环李楼村的一家饭店吃饭。吃饭期间,周波以上洗手间为名,将周才放在自己车上装有十五万元现金的黑色皮包盗走,藏匿在汽车北面的一处垃圾堆里。随后,周波给其子打电话,让其子来将自己刚刚盗窃的十五万元现金带回家中。 为了掩盖自己的行为,周波找来一个铁锤,将自己汽车右后侧的车窗玻璃砸碎,伪造出被人砸车盗窃的犯罪现场。 令周波没有想到的是,他在用铁锤砸车玻璃时,不慎将自己的手指割破,导致血迹遗留在被砸碎的车窗玻璃上。公安机关勘验后证实:残留在车窗玻璃上的血迹与周波的血型相吻合。面对确凿证据,周波自愿认罪。 法院审理认为,周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私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因此一审判决周波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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