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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对慢性病实行专项管理
提高报销比例,最高报销比例达70%
  • 2012年10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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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15日讯(记者 董惠 通讯员 姜言山)15日,记者获悉,为减轻患慢性疾病的参合农民医药费负担,寿光将12种慢性病剥离出来实行专项管理,并提高了报销比例,最高将按费用的70%比例报销。   据介绍,实行专项管理的12种慢行疾病分别为高血压、I(II)型糖尿病、脑出血(脑梗塞恢复期)、冠心病、精神病、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尿毒症、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牛皮癣、血友病、肿瘤放化疗。  
  实行专项管理后,并对12种慢性病提高了报销比例,在一级定点门诊发生的慢性病费用按70%比例报销,在二级定点门诊发生的慢性病费用按50%比例报销。与实施专项管理前相比,在一级、二级定点门诊费用的报销比例分别提高了20个和50个百分点。另外,12种慢性病中,I、II型糖尿病、脑梗塞和脑出血恢复期治疗两种慢性病门诊全年累计补偿不超过1500元。对需要进行血液透析的尿毒症患者,血液透析定额收费400元,定额补助280元,封顶线为20000元。治疗血友病所需的6种常用的凝血因子制品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患者自负20%后,按慢性病一级定点门诊报销比例报销。  
  同时,寿光农合办还放宽取药限制,由普通门诊每次取2-3天用量调整为每次可取一个月的用量,减少患者的取药次数。将慢性病报销由每季度报销一次调整为即时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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