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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款商品竟标两种价格 |
超市工作人员称补货后忘记换标签 | |
- 2012年10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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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样的商品,标价却不一样。 本报记者 焦守广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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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件商品,在超市里的标价竟然不一样。14日,市民王女士在东昌路一家超市购物结账后发现,她买的强力粘钩小票标价为3元,而她记得货架上的标价为2.6元。 超市工作人员称是忘了更换价格标签造成的,属于工作疏忽,退还了王女士4毛钱。 本报8451234热线消息(记者 焦守广) “幸好我拿着小票多看了一眼,发现不是货架上的价格。”14日,市民王女士反映,她在东昌路某超市购物结账时,价格为2.6元的商品超市竟收3元。 王女士告诉记者,14日晚上,她和家人到东昌路某超市购物,买了瓶水和两只强力粘钩。“结账后我拿到了小票,发现两只强力粘钩价格为3元,并且商品名是‘三只圆形粘钩’。越想越不对劲儿,我记得粘钩明明是2块多,怎么变成了3元?拿着小票回到货架旁一对,发现价格标签上为2.6元,而结账的价格是3元。” 超市多收了0.4元,钱不多,但这让王女士很不舒服。“倒不是咱在乎这几毛钱,主要还是感觉有种被欺骗的感觉。我一般在超市买东西从来不对小票,这次是无意中多看了一眼,竟发现价格不对,真不知道原来自己遇没遇到过同样的事。”王女士说。 并且王女士还发现,同一品牌的粘钩有两排,左边一排粘钩的价格是3元。这两排同一品牌的粘钩,除了价格,标签上的商品名也不一样,右边的粘钩为商品名,而左边这排粘钩名称则是“三只圆形粘钩”,与小票的上一致。 拿着小票,王女士找到了该超市工作人员,经过确认后,超市工作人员随即撕下了商品价格标签,该工作人员表示,粘钩价格的确是3元,只不过在补货后,他们可能忘记更换价格标签,以致误导顾客。 超市工作人员表示,顾客被误导,所以他们决定以2.6元作为商品价格出售给王女士,退还多收的0.4元,并向王女士道歉。 “我就是不明白,她们说补货忘换标签,难道补货后电脑里的商品名也会变吗?希望这是他们工作疏忽造成的,如果是故意的,那就坚决不能原谅。”王女士表示,她希望其他市民在超市购物时,能多看一下小票,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消协工作人员提醒市民,购物后要仔细查看小票,如果发现商品标价与实际收款金额不一致,应保留好小票等相关证据,向工商部门投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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