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
在笔者居住的花园路家门口附近,历城区有关部门为缓解道路拥堵带来的困扰,利用花坛、石凳等“物理隔离桩”,隔出行人、自行车、电动车等人车混行的非机动车道,新安置的82个石凳,今年7月放置不到两天被损坏11个,在时隔3个月之后,最近笔者发现这个路段的石凳仅剩余59个,其中还有7个被损坏得面目全非。 在重要路段摆放石凳,不仅疏导交通,还方便路人,累时能坐下来歇个脚。属于提供给市民购物休闲的公共设施,任何人都有爱护的义务。另外,一个石凳价格上千元,刚3个月就有30个被拆或被毁,令人心疼不说,既影响了其功能的正常发挥,还导致环境的破坏。再进一步,这些本来用于便民的公共设施屡遭“毒手”,如果的确是有人倒车时不小心撞坏的,还情有可原,但分析情况十有八九是有人故意甚至趁夜间偷偷进行破坏,这样,相关部门就不能只是进行修缮和补齐了事,而要对破坏公共设施的毒手进行严惩。否则,让这种破坏公共设施的不文明行为屡屡得手而受不到严惩,此类问题还会继续上演。 前不久济南市刚刚经历了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窃以为,在我们省城济南接连发生这类问题,事情虽算不上多大,但在一定程度上也提醒我们对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市民仍要常抓不懈,以引导广大市民自觉养成爱护公共设施的良好习惯,把共同维护好我们的生活环境作为责无旁贷的义务,牢记在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