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6日讯(通讯员 刘建华 记者 张焜)11日晚,3位熟人路上相遇打了声招呼,转眼间2人被车撞飞,肇事车随后逃逸。16日,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伤者中一人不幸死亡,肇事者已投案自首。据称,其当晚因对向车辆远光灯晃了眼,才出了此事故。 11日晚上7点多钟,安丘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在下小路上,一辆商务车与行人相撞,商务车逃逸。据安丘市交警大队事故科值班民警介绍,他们到达时,仅发现了一辆破损电动自行车及少量肇事车前保险杠碎片,别无其它痕迹物证。此外,2名伤者伤情危重,已送医院急救。 报警人张某告诉民警,案发时她与娄某及推着电动自行车的娄某某正站在道路南侧非机动车道内打招呼。此时,肇事车沿下小路由西向东行至事故地点,与娄某、娄某某及娄某某推着的电动自行车相撞,致两人受伤,电动自行车受损,肇事车接着就跑了。 张某被瞬间发生的惨祸惊呆,一时没能注意肇事车车号及特征。办案民警沿肇事车逃逸方向一路调查取证,多方查找,在事故地点东侧一处监控录像中,发现一辆白色面包车有肇事嫌疑,但遗憾的是夜间拍摄的录像无法看清车号。 民警只得另寻它法。最终,经过排查线索,结合现场提取的物证碎片和在现场周围调查访问的情况,发现一辆江铃全顺型号的面包车有重大嫌疑。经上网查询,面包车车主是临沂市苍山县的刘某。12日,民警赶到临沂市苍山县交警大队事故科,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找到刘某家中,但刘某不在家。民警耐心对刘某的家属进行了说服教育,从其家属获取了刘某的手机号码。经过在电话中一夜的劝说工作,刘某最终同意投案自首。 16日,办案民警告诉记者,经过询问,在安丘务工的刘某已经如实供述了肇事逃逸的经过。当晚他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下小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大盛镇工商所对面处时,由于对面车辆远光灯晃了眼,自己车速又快,一下子撞上了路边的行人。事发后他十分害怕,一路狂奔到附近的姜蒜市场内,然后又将车开到昌邑进行了维修。 目前,安丘交警大队已将刘某刑事拘留。
|